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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·都市快报

明年每年1万元营运费不用交了

允许社会力量网络约租车运营

记者 韩宇挺 培训生 李哲

今年5月,义乌发起出租汽车行业改革,成为第一个发布改革方案的城市,被全国同行业寄予厚望。

继义乌之后,宁波出租车行业改革也大刀阔斧、动了真格。

昨天上午,宁波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,将出台《关于深化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。

从明年1月1日起,宁波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、允许规范网络专车。并且,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车辆从事出租车行业。

社会车辆也可以从事出租车行业

据统计,宁波现有出租车6422辆,出租汽车企业50余家,在岗从业人员约1.5万人。《意见》将从体制机制层面着手,解决现存的新旧突出矛盾。

今后,出租汽车分为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两种业态。根据交通运输部对出租汽车的定位,宁波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,适度发展出租汽车,并明确市场化改革方向。

首先,宁波将开放经营主体,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从事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络约租车经营,并建立运力规模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,由第三方机构监测,定期发布行业景气指数、白皮书,评估市场供求情况。

尽快完善传统出租汽车运价机制,先行放开无障碍出租汽车等,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特殊服务项目价格,逐步推进传统出租汽车运价市场化改革。

出租汽车营运权无偿使用

《意见》明确实行出租汽车营运权无偿使用。自2016年1月1日起,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,原一次性缴纳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且使用期限未满的,按照剩余时间折算出相应余额,予以退还。

根据规定,宁波出租汽车营运权使用费为每年1万元/车,若取消这个使用费,意味着每辆出租车每个月可少交近800元的费用,能为司机减少不小的经济压力。

出租汽车营运权实行有期限使用,最长不超过八年,并不得非法转让。

通过《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》等法规制度的完善,建立公开透明、严格规范的营运权退出机制,对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、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情况,依法收回营运权。

“的哥”服务态度好收入就高

此次改革《意见》,明确继续巩固公司化改造成果,进一步引导规模化经营,形成若干家规模化、集团化企业,开展多种经营等方式,降低成本,降低车辆承包费,提升服务质量。

据了解,目前,宁波出租车企业已不同程度降低承包费。

同时,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,提供多种召车方式,方便社会公众出行。

另外,今后在宁波乘坐出租车,会有更多的非现金支付方式。除了方便支付,还将引入互联网评价机制,对司机服务作出评价,再根据评价进行大数据分析,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。

建立对车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,失信行为、投诉举报、服务评价等信息,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,作为车企经营者和出租司机准入、退出的重要依据。

鼓励社会公众利用微信、短信等多种方式参与监督司机,这些数据将与驾驶员承包费考核奖惩相挂钩。今后,“的哥”拼的是服务质量,服务态度好的,他的收入就高。

允许、规范网络专车

今年1月中下旬以来,滴滴、优步、神州等专车平台,相继在宁波开通上线,为市民出行提供多样化选择。

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局长高云桢在回答记者打车难问题时说,“有时候我自己打车也打不到,宁波下雨的天气又比较多,遇上事情急的时候,确实很麻烦。”

他认为,互联网专车弥补了一定的运力。

但互联网专车也存在着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、专车司机和平台的经济利益纠纷、乘客生命财产以及信息安全难以保障等问题,社会各界都有不同看法。

宁波将制定出台《宁波市网络约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》,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,并构建全市统一的市、县两级联动的信息化监管平台。运价实行市场调节,按规定公开运价结构、加价方式和价格标准,接受社会监督。

高云桢认为,各类专车补贴司机和乘客,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,是不可持续的,应当禁止。宁波的这个《办法》,等国家层面一旦明确,就会尽快出台征求意见。

“规范不等于扼杀,而是为了保护司机乘客安全。”这意味着,宁波今后将走上规范发展网络约租车的道路,维护平台、乘客和司机等各方利益。

另外,宁波政府也将转变行业监管方式,重心由车辆、驾驶员向出租汽车企业转变。今后,涉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问题,将处罚出租汽车经营者(网络约租车平台)。

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 为期20天

《意见》将从12月25日至明年1月13日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为期20天。

市民可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门户网站、官方微博,及相关媒体上查阅后及时反馈。

热线电话:0574-12328。

信函:宁波市江东区通途路838号宁波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局。

电子邮件:nbcsskg@163.com。

传真:0574-81851221反馈。